2019年10月9日 星期三

資產與負債,錯誤地購買了負債

     在不久前看完<<富爸爸,窮爸爸>>這本理財界的聖經之一,清崎對資產及負債的定義簡直是對我有全新的衝擊。
  在看這本書之前,我理解物業、車、銀行存款等一切有形的東西或現金就是資產,負債就是我欠他人的現金項。所以自工作以來,我一直儲蓄,當工作四年後一存夠首期就購買物業,第一套物業是自住,首期約為物業價格的三至四成,利率大約2.25厘,每月供款尚在能力範圍之內,所以還不算吃力,這就是在我當時心目中人生第一項資產。
  身處這個樓價飛速增長的年代,身邊很多人甚至包括父母的教導都是說"有錢就買樓,買樓一定升值啊"、"不停負資產你就會發啦",在一直接收這些對樓市永遠升值充滿美好的愿景的情況下,潛移默化地我自己都覺得有錢就應該要買樓,只有買樓先係好的投資。所以在買了第一套物業後過了大約兩年,在沒有經過太多深入研究的情況,我購買了第二套物業,由於這套物業是在內地,內地銀行借款也是借三成,但利率高達5.88厘!這就是我當時心中的第二套資產。
  然而,在<<富爸爸,窮爸爸>>書中所述,資產是可以不停提供正現金流予你的項目,負債是不停提供負現金流予你的項目。意味著什麼?即是說定期存款、收租物業、股票、債券等所有可以不停收取現金的項目就定義為資產項;供車、供樓、貸款等不停需要付出現金的項目就定義為負債項。我突然醒覺原來自己一直購買的竟是負債項!只可恨是自己對資產及負債理解得太遲,但我相信現時的錯誤將會是日後成功的一大基石,所以除了加把勁工作,盡快在不久的未來還清負債,增加更多的資產外,我將考慮透過不同的財技操作減輕此負債的利率及負現金流,希望可於明年成功執行!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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